为了保护超龄儿童而在2015年5月1日之前提交I-824、DS260 及交NVC费用将不再成为必须。
美国国务院发布了一份出人意料的消息,其网站刊登出的政策性意见显示,对于2015年5月1日之前I-526批准的中国投资移民申请人,自I-526批准之日起NVC将给予申请人一整年时间来缴纳NVC费用。仅仅交纳NVC费用即可满足法律规定的“寻求保护”的要求,从而冻结孩子的年龄在21岁之下(这里的前提是小孩在提交I-526时的年龄低于21岁)。
励诚移民再次建议:18周岁以上的子女作为主申请人申请,16周岁以上的子女尽快递交申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