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民香港适用人群:
香港投资移民计划适用于下列人士:
(a)外国国民(阿富汗、阿尔巴尼亚、古巴和朝鲜的国民除外);
(b)澳门特别行政区(澳门特区)居民;
(c)中国籍并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人士;
(d)无国籍但已在外国取得永久性居民身分,并持有确实可以重新进入该国的文件的人士;
(e)台湾居民。
移民香港条件如下:
1) 主申持有1000万港币的资产满两年
过去两年主申名下持续持有1000万港币(810万人民币)左右的资产,认可的类型有:存款、股票、各种理财产品、房产、公司资产等。
2) 主申投资1000万港币(810万人民币)购买香港本地的金融产品
金融产品包括基金、股票、债券等,投资放置在主申个人名下,投资需满7年,7年间可以转换投资产品,但初始投资款和收益都不可以取出,如有亏损也无需补齐,7年后投资可撤回。
3) 申请人无犯罪记录
4) 申请人需要具备第三国永居身份